1、1南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修订) (宛院发2011177 号文件)部分条款的修改意见宛院发201384 号第一章第二条中增加“我校非第一完成单位所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成果奖,根据我校所居位次,对于国家级成果奖,按照相应级别奖励标准的 40%(第二位) 、30%(第三位) 、10%(第五到八位)依次进行奖励;对于省部级奖励,按照相应级别奖励标准的 40%(第二位) 、30%(第三位)依次进行奖励。”第二章第五条“横向联合项目,从到账经费中提取 10作为奖金。 ”取消。第三章第六条中“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250000 元;国家级二等奖奖励 100000 元;国家级三等奖 50000 元”, “
2、省部级一等奖 30000 元;省部级二等奖 20000 元; 省部级三等奖 10000 元”修改为:国家级一等奖奖励 1000000 元;国家级二等奖奖励 500000元;国家级三等奖 300000 元。省部级一等奖 100000 元;省部级二等奖 50000 元; 省部级三等奖 20000 元。第七章第十八条“凡属职务发明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2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者,学校支付其申请费和三年年费,专利授权后每项奖励 5000 元。 ”修改为:凡属职务发明并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者,学院支付其申请费和三年年费。专利授权后分别给予以下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3、1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 2000 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 元。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奖励 1000 元。附件一中增加中国音乐 、 畜牧兽医学报 、 中国图象图形学报为一级学术期刊;将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从一级学术期刊目录中取消。附件二中增加化学研究与应用 、 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 南京艺术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 法学杂志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 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 文艺评论 、 广西社会科学 、 力学与实践 、 中国青年研究 、新闻界 、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 统计与决策 、 美术学报 、计算机应用 、 音乐创作 、 中原文物 、 外语电化教学 、激光与光电子学进展 、 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 编辑之友 、图书馆论坛为二级学术期刊;将中国音乐 、 畜牧兽医学报 、 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 计算机工程从二级学术期刊目录中取消。本修改意见从公布之年度执行,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3南阳师范学院二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