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国会圆顶大厦是美国参众两院的办公场所白宫是美国总统的办公场所和官邸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人物 理论 实践洛克(1632-1704)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 英国君主立宪制(1689)孟德斯鸠(1689-1755)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法国共和制(1789) 汉密尔顿(18-19世纪)继承孟德斯鸠的思想,强调增强行政权和司法独立 美国三权分立制(1787)历史回眸:美国三权分立制的理论和实践溯源1.美国选择三权分立制度的缘由 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2 、三权分立的地位和核心(1)地位: 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制衡)三权分立制国会最高法院政府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3 、什么是权力分立?立法权国会:负责立法,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权总统:负责实施法律,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司法权联邦法院:负责审查法律,法官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平等而独立 美国联邦中央政权结构示意图美国联邦中央政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