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 乡 县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监 测 报 告宁环测字2014第 123 号监测内容: 废气监测委托单位: 湖南星沙机床设备有限公司监测性质: 委托监测报告日期: 二 0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加盖分析测试专用章)宁乡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 宁环测字2014第 123 号 第 1 页共 2页检测报告一、 基础信息样品来源:湖南星沙机床设备有限公司 采 样 人:彭尚红、刘丹、张放鸣单位地址:金洲新区澳洲北路 18 号 采样日期:2014 年 4 月 16 日二、检测方法检测项目 采样仪器 分析仪器 检测方法 最低检出限二甲苯 2031 型智能大流量TSP(PM10)采样器 Agilent7
2、890A 型气相色谱仪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584-20100.002mg/m3三、二甲苯监测结果样品标识 采样日期 排放浓度(mg/Nm 3) 排放速率(kg/h)101 18.60 0.497129 65.16 1.741106 92.67 2.476湖南星沙机床设备有限公司底漆排气筒135 27.82 0.743日均值4 月 16日51.06 1.36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70 2.54(内插法)设备名称:喷漆车间(底漆) 净化设备: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测孔位置:排气筒上烟道尺寸:10002000 mm 烟道截
3、面积:2.0 m 2 排气筒高度:22 m烟气温度:17 大气压力:100.386 kpa 排气流量:26715.6Nm 3/h四、监测结论受湖南星沙机床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我站承担该公司综合楼及机加工车间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13 年 7 月 29 日、30 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连续两天监测,其中 7 月 29 日该公司底漆车间外排废气二甲苯排放速率为2.22kg/h,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事后,遵照项目审批部门的要求,公司对设备进行了综合整治,增加了活性炭吸附设备,并将排气筒高度由 18 米增高至 22 米。2014 年 4 月 16 日,我站宁乡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 宁环测字2014第 123 号 第 2 页共 2页对整治后的底漆车间废气外排情况进行监测。 (样品送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二甲苯排放浓度为 51.06mg/m3,排 放 速 率 为 1.364kg/h,本 次 检 测 底 漆 车 间 外 排废 气 达 到 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报告编制_ 审 核_ 签 发_日 期_ 日 期_ 日 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