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学院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一、 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二、复试办法1、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学院的资格审查,并参加全部复试过程。为了强化考生诚信意识,学院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过程。2、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录取人数的 120%进行,复试具体办法和体检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办研发20152 号)执行。三、录取(一)录取原则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进行录取。按照作
2、物学 5 个研究方向进行指标分配招录。2、CET6 成绩大于 425 分及来自研究生院单位、 “985 工程” 、 “211 工程”高校、农林院校中具有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和双一流专业的毕业生优先。3、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均不得录取。每个学科方向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有导师接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次意向导师和研究方向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初步确定,等面试结束后,最终在去调档函时确定。如果导师指标有限,可以由学院根据研究方向适当调整。4、对于参加夏令营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笔试合格后,在导师同意招生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不进入排名。5、拟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录取须要报导师,导师以
3、在本校校外推广基地、实验站等一线推广导师为主。6、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7、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进行审查并在研招网上办理接受待录取的相关手续,方能正式录取。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未接收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二)录取办法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 500)=(初试成绩 500 分)50%+复试笔试成绩 100 分1.5+复试听力成绩 100 分0.5+复试面试成绩 100 分3.050%2. 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3.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的缴纳执行学校 2018 年最新的文件规定。农 学 院2018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