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渠道及证书有效性问题目前我省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分社会化渠道评审和补充渠道评审两种。一、社会化渠道评审由省经信委负责组织与管理,评审资格全国范围通用。主要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政策文件依据:(一)工程系列:1、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9 号) 2、 关于印发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闽人发200495 号)3、 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870 号) 4
2、、 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人发201178 号)5、 关于福建省土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补充意见的通知 (闽建人201340 号)(二)经济系列:1、 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8 号)2、 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871 号)(三)工艺美术系列:关于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艺职改20074 号)二、补充渠道评审由省工商联负责组织,评审资格自成体系。主要面向: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省
3、外福建商会闽籍人员中直接从事经济管理、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政策文件依据:1、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闽人发【2005】59 号) ;2、 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7179 号) 。三、渠道选择、转换事宜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我省职称评审的政策文件规定和自身的学历业绩条件,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化渠道评审或补充渠道评审。已选择参加补充渠道评审职称的,在申报更高一级职称评审时,不能直接转入社会化渠道评审,应按社会化渠道规定的评审条件申
4、报,即应具备社会化渠道评审的下一级职称规定年限。解答示例:问:您好! 我的机械工程师职称于 2001 年 09 月 06 日取得(泉州市乡镇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泉州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今年拟评高工。泉州经贸委和公务员局工作人员告知,非公企业的工程师职称要先转换为公有企业的工程师职称,5 年后才有资格参评高工。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能否报评公有制高级工程师?谢谢!复:你好!我省现行职称评审分社会化评审和补充渠道评审两种途径。两种评审途径评审的组织部门不一样、条件要求不一样、职称资格的适用范围不一样。因此,若工程师任职资格是由补充渠道评审取得(原乡镇企业局或现工商联部门组织评审) ,目前尚不能直接申报社会化评审的高级工程师,必须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申报高级工程师。社会化评审是针对全省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任何人,只要符合评审的条件要求,通过正常渠道委托过来的,我们都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