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QNCG2018039 号项目名称:黔南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单位: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七月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2目 录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书第二部份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第四部份 招标项目要求第五部份 开标程序第六部份 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第七部份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八部份 投标文件格式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3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书各有关商家: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 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委托,拟对采购人所需黔南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
2、行国内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项目名称: 黔南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QNCG2018039 号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1.采购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及配件等2.采购预算:439.75 万元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4.服务地点:都匀市毛尖大道 47 号黔南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大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3、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合同时中标方提供土建装修资质,用现行定额编制预算。六、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8-22 09:30:00 至 2018-08-31 17:00:00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网上下载 咨询电话:0854-8231189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七、投标
4、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9-13 10: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9-13 10:30:00九、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南大道原州农机校内)十、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元(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8-22 09:30:00 至 2018-09-11 17:00:0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请注明招标编号 QNCG2018039 号、公司名称)4.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帐 号
5、: 9558832405000104680十一、采购人名称: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毛尖大道 47 号项目联系人: 吴健联系电话: 13708550020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民族路项目联系人: 陈敏联系电话: 0854-8231380黔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中心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5第二部份 投标人须知一、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二、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黔南州
6、州级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人:是指黔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3.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货币单位: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5.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 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投标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7.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7、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方面组成。(一)报价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二)商务部分:投标声明书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6.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信用信息资信、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认为应该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三)、技术部分:详细的产品技术说明;技术偏离说明;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投标文件的式样
8、和签署 :(1)投标文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均需用 A4 纸不小于 4 号字打印胶装成册,投标文件封面注明“ 正本”或“副本”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相关人员签字。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内,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供应
9、商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截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所有密封袋非自然封口处加盖公章。3.投标评分资料密封要求:(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评分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评分资料、供应商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截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所有密封袋非自然封口处加盖公章。(2)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投标评分资料将连同密封袋退还投标人。(3)资质审查材料请勿与评分资料同袋封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7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
10、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4.如果由于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供应商。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注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
11、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 目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100万元及以下 1.48% 1.48% 0.98%100-500万元 1.08% 0.78% 0.68%500-1000万元 0.78% 0.43% 0.53%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81000-5000万元 0.48% 0.23% 0.33%2.本项目类型为 : 货物 。3.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方式:现场刷卡或转账(转账转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
12、族自治州财政局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市剑江支行帐 号:133005254050备注必须注明:名称 522700 编码 904986001七、授予合同1.中标通知书(1)由评委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定的投标中标人,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1 个工作日,满后若无异议,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中标人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处理,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
13、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的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验收方式: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工费、设备租赁费、委托第三方验收的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参与验收的
14、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九、付款及履约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商定。十、废标、无效投标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
1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质疑及投诉受理 1.投标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贵州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与
16、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与邮箱、法定代表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4.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5.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黔南州州直单位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10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项目包干价。报价包含货物、服务、税收、装卸、运输、保险、人员工资、培训、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方对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十三、投标人决定投标,即表示承认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