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 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政策措施、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行业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
2、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乡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4、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2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
3、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
4、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8、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企业厂区燃气
5、管网监督管理,指导城镇燃气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3城建监察、城镇防汛排涝、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10、组织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
6、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12、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镇)
7、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4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1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青川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13 34 号),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a.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
8、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b.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c.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d.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e.行使环境保 护管理方面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部
9、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5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拒绝环
10、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f.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g.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h.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内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J.履行县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14、承担全县测绘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测绘工作,负责测绘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15、制定住房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11、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开展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16、管理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住房和建设6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7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常规工作开展情况1.注重科学规划,实现城市规划深度融合。一是加快城乡规划进度。启动了县域“多 规合一”
12、 规划的编制工作;启 动了县域村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青川县县域村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初步方案,基本完成竹园镇、青溪镇、三锅镇、关庄镇、木鱼镇、沙州镇、姚渡镇 7 个镇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其中竹园镇、沙州镇 2 个镇的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协助组织编制);启动了蜀道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摩天岭遗产区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滨江华府、明珠楼、青溪粮站、唐家河大酒店等 6 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二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修订完善了青川县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启动了青川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全年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6 份,核发规划设计
13、条件 23 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 份,审批用地311841.98 平方米,召开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 6 次。核发方案设计批复文件 48 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6 份,审批建筑约119577.74 平方米。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7 份,审批建筑 2134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8 份。2.突出民生为本,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其中,县城糖果厂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71、2、3、4 幢已完成主体施工,配套实施完成了山体支护工程;高家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确定采用政府采购青川县乔庄镇 XB-01 地块新建房屋进行异地安置的实施方案
14、,并于 2017 年 10 月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城高家院棚改项目政府购买安置房实施方案。二是督促指导竹园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改造城镇危旧房 50 户,具体实施单位为竹园镇人民政府,经研究,拟采用异地安置方式进行改造,目前实施单位已完成安置房源的筹集和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且根据安置方案已与改造区域内的 56 户拆迁安置家庭签订了意向性安置协议,力争在今年内基本完成改造安置合同的签订。三是大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争取工作。截至目前,累计争取各类资金 1854 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110 万元,中央预算内配套设施专项基金和奖励资金 1332 万元,市级住房公积金
15、收益提成 205 万元,中信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无息贷款 207 万元。四是配合完成我县 2016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及大力解决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遗留问题。五是有序开展小区安全预防维修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住宅小区在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大检查;3 次对10 余个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地质灾害及安全度汛问题的排查、上报和整治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县城东山、万众、甬苑、尚品 4 个安居小区的维护维修。六是注重房地产开发工作和公租房管理工作。全面监督和指导水岸花都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项目 2.92 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今年审批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暂定三级);建
16、立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系统,开设了银行专户,并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学习了维修基金系统操作;今年启动了对租赁对象的全面清 理 整 顿 ,目 前 已 累 计 清 退 违 规8租 赁 户 44 户 ,追 收 房 屋 租 金 135 余 户 欠 缴 租 金 61.85 万 元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6 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全年共办理存量房交易网签 457 宗、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 201 宗;完成房屋测绘 100宗 1.7 万平方米;开展各类房产档案查询 3100 余件,出具房屋信息证明 420 余份,接受各类咨询 990 余人次;完成公租房租费收缴127.2 万元。3.着力功能配套,提升市政
17、管理水平。一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东山片区、大沟一社、滚水坝至大沟口等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成马家院市政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管理工作;完成绿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已开工建设;完成廊桥及彩虹桥的油漆翻新改造工程;启动宁波大桥过河主管道修复项目招标工作,预计 2018 年 1 月完工;完成战国墓葬群绿化提升项目;完成马家院引水工程;完成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二是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护维修。修复混凝土路面约 450 平方米;修补沥青路面坑槽约 10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地板砖约 400 平方米;安装路沿石约 50 米;更换修复雨、污水井盖 55 套;维修栏杆约 150 米;更换
18、雨水篦子 15 套;疏通污水管排洪管沟共约 200 米;翻新刷漆彩虹桥和感恩桥;重新铺设如意超市和建新酒楼污水管网共约 162.7 米;新建三栋小区排水沟 3处,约 600 米。三是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编制完成青川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标准,并印发各燃气经营企业执行;组织召开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并与我县三家燃气经营企业签订2017 年燃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配合上级部门于重要节假日期间、对我县液化气公司、天然气公司及其配气站进行了 4 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出整改意见书 13 份、提出整改意见 20 余条,并建立9了整改销号制度;协助完成沙州、骑马、凉水至关庄镇的燃气管网建设 3
19、 路段的验收工作;基本完成 20 个乡镇的管网建设和部分入户安装工作;开展 2 次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 2 次大型的燃气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 500 余份。四是有效防止夏季城市内涝。制定2 017 年 城 区 防 汛 工 作 预 案 ,全面开展城区的排污沟、排洪沟、河道障碍等地的排查整治工作,清掏疏通雨、污、渠、排洪管沟 208米。4.注重基层基础,强化村镇建设。一是加大村镇建设投资力度。申请危房改造资金 2064.6 万元,经县财政整合后用于我县 34 个乡镇 124 个村的 2064 贫困户户办项目及危房改造。二是完善乡镇规划修编。完成 10 个乡镇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沙州镇的特
20、色小镇规划和姚渡镇柳田村的传统村落规划;编辑制作了 2017 版青川县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 72 套,并发放到各乡镇用于指导农户安全建房。三是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申报及传统村落申报工作。青溪镇被列入第一批四川省级特色小镇;启动第五批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四是极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争取省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620 万元,分别用于青溪镇的老成污水管网改造 120 万,沙洲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00 万元,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日常工作。配合农委完成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38 个,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 10 个,市级四好村 24 个;完成全县安居工程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贫困村农民工建筑技能
21、培训 175 余人次。5.坚持政策导向,推动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0.84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 20%以上;协助四川凯金瑞建设有限公司拿到建筑总承包资质,协助兴达混凝土有10限公司、长文混凝土有限公司、合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拿到生产资质;县内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 66%;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到 98%(个别项目车辆无法进去),散装水泥的使用率达到 50%(农村的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 31%)。二是稳步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房地产销售面积达 26000 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交去年同比增加 120%以上,房地产从业人员报酬较去年同比增加 1
22、2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5 亿元;劳务输出 0.6 万人,实现劳务收入 0.86 亿元。三是严抓建筑施工市场监管。指出安全隐患 50 余条,下发隐患整改单 26 份,下发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13 份;依法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7 份,合同备案 65 个,施工图审查报告备案 43份,招标备案 51 项;开展节能知识宣传一次。6.狠抓安全生产,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更规范。制定发放“地条 钢” 排查工作方案 、春节后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的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排查,共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记录 200 余份,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告知书 30 份,提出质量安全隐患 300 余条,整改合格率达到 90%以上;日常安全质量监督验收 198 次。二是县城旅游景区管理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城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的软硬件,并正式创建为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推进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景区信息化数据接入省旅游信息平台,为景区景点的旅游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6 处燃气安全隐患,已限期改正;县城后街巷道路硬化100%,无坑洼 积水、平整畅通;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山体危石、滑坡、泥石流、景区基础设施、防护设施、交通管理等隐患 22 处,已全部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