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医学部同力申硕学员承诺书学 号: 学员类别: 同等学力硕士 所在学院(部):医学部( ) 专业名称: 本人为 级同力申硕学员,已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且仍在八年规定修业年限内, 年 月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进入学位论文注册阶段,我确认已被告知以下事实并作出以下承诺:1. 若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学术(专业)型学位前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则我必须按政策要求通过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后申请学位;2. 根据医学部对同力申硕学员培养的要求,学员完成论文阶段注册和师生双选后,须在导师指导下、导师所在学科开展不少于连续6个月(护理学专业8个月)的论文工作,根据工作进程,导师可适当延长论文工作时间。否则,我自愿承担以下一切后果:(1)学位申请当年因不符合国家政策和青岛大学学位授予要求,则不申请学位,若学籍超期学费不予退还; (2)未能在导师指导下、导师所在学科开展论文阶段工作则不申请学位,若学籍超期学费不予退还。研究生签名: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联系方式:指导教师签名: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联系方式:注:一式三份(医学部医研办、学院/系主管部门和学科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