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个人基本性住房补贴申请表表 B1补 贴申 请根据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实施方案 ,本人要求计发基本性住房补贴,请予审核批准,以下内容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申请人:年 月 日申请人姓 名配 偶姓 名职务(含技术职务) 工 作单 位现 住 房 情 况 房屋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姓名 承租人姓 名 计租面积房屋座落 区 路 号房屋座落 区 路 号房屋座落 区 路 号住房面积标准 年计贴房价 元/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 计算:申请人配 偶单 位审 核意 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申请人单位审核意见经审核该职工申请内容属实,根据方案规定,同意计发基本性住房补贴 元。经办人: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填表说明:1、本表双线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并交申请人所在发薪单位。2、 “职务”栏填写较高的一方,科级或中级技术职务以上须出具上级部门任命或聘任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3、夫妻双方承租或已购买公有住房的,其面积合并计算,户内建筑面积等于计租面积加应公摊的墙体面积。4、基本性住房补贴额=届时计贴房价差额户内建筑面积70%。5、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大于 65小于住房面积标准时,差额户内建筑面积等于住房面积标准减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现住房户内建筑面积小于 65时,差额户内建筑面积等于住房面积标准减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