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良庄实小教育信息化考核奖励机制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能将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激励全校师生积极投身到教育信息化进程中去,特制定评估奖励制度。一、教师考核:1、中青年教师必须按上级规定参加现代教育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争取优良成绩。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种培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培训目标。3、选送培训的教师必须认真完成相应专题的培训,并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关工作。4、中青年教师要积极运用有关资源,逐步实现电子备课。要积极运用网络进行学科整合教学改革。对自己所制作有质量的课件能及时上传,以便资源共享。5、自觉遵守学校在电脑网络方面的使用规定。二、教师奖励1、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优先给予评优评先晋级。2、在教育信息化研究运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取得研究成果的给予奖励。额度参照教办规定。3、在培养指导学生方面取得成绩的给予奖励。4、对教师自己所制作的获奖课件,根据级别给予相应奖励。5、信息教研组成员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