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布局规划(普通国省干线)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二一八年十月1目录一、概述 .1(一)项目背景 .1(二)规划范围 .1(三)规划期限 .2(四)规划目标 .2(五)规划依据 .2二、现状分析与形式要求 .3(一)管理体制现状 .3(二)路网结构及交通量分布现状 .3(三)治超业务现状 .8(1)货运源头治理 .8(2)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9(3)路警路面联合执法 .9(四)治超站点现状 .10(1)普通国省干线 .10(2)高速公路 .11(五)形势与要求 .11三、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13四、布局方案 .14(一)布局思路 .14(二)布局方案 .15五、
2、建设时序和资金需求 .16(一)建设时序 .16(二)资金需求 .16(三)资金筹措 .16六、效益评价 .17七、保障措施 .18附表: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布局方案 .20附图: .411.广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规划布局图(20192023)2.各市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规划布局图(20192023)2一、概述(一)项目背景当前交通综合执法仅依托现场执法模式,还存在着诸多难题难以解决,如人情执法、取证困难、人员不足、效率不高、治理效果不明显等。鉴于此,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计划开展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程建设。该工程拟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大力促进“互
3、联网+”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选取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等 6 个地市开展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和推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非现场执法新模式。从法律层面、顶层设计着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科技执法的投入应用,加强现场违法发现、检测设施建设和远程监控预警、违法取证、案件处理等应用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现场接触式、即时处理的传统执法工作方式向非现场的、事后的、智能化的执法方式转变。按照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原则,为后续全省工作的铺开奠定基础,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拟开展全省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布局规划研究
4、工作。(二)规划范围本布局规划范围为广东省全省 21 个地市的普通国省干线。各地市可在本规划基础上自行编制本地市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点布局规划,与本布局规划相互补充,共同形成覆盖全省国省干道、县乡道、市政道路的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体系。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要求,新建、改建公路时,应当将超限检测站点、车辆检测等技术监控设备3作为公路附属设施一并列入工程预算,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运行。因此,本布局规划不包含新建、改建公路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监测点。(三)规划期限本布局规划规划期限为 2019 年2023 年。(四)规划目标统筹考虑广东省公路交通的实际情
5、况、发展需求以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需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充分体现站点网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使之覆盖面广、结构优良、控制严密、执法规范、运转协调、点优效高,使违法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监控,为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长效开展。(五)规划依据(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交通运输部,2016年8月;(2) 公路车辆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交通运输部,2011年6月;(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
6、办发200530号) ,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6月;(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 ,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1月;(5) 交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交公路发2016124号) ,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6年8月;4(6) 关于印发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6109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16年8月;(7) 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14106号)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2014年6月;(8)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
7、89) ,国家质检总局、标委会,2016年7月;(9)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交公路发2017173号) ,交通运输部,2017年11月。二、现状分析与形式要求(一)管理体制现状2007 年 7 月 9 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关于划转交通行政执法有关职能的通知 (粤交人20081111 号)要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公路治超检测站, “查处车辆未经许可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等职能也相应划转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广东省编委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 (粤机编20061 号)文件精神,省、市、县
8、交通主管部门内设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名称分别为“交通厅、局(委)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市、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辖区内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税费”改革后,此项职能已取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改变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航道行政执法体制,将原由省公路局、省航道局5分别行使的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改为由地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交通领域其他事业、企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二)路网结构及交通量分布现状近年来,广东
9、省协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建设,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使得广东省公路交通取得了长足发展。到 2017 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 219580.0 公里,其中高速公路 8346.8 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28080.6 公里,其他普通公路 183152.6 公里,基本形成一个以广州为中心,以国省干线(含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农村公路为基础,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从 2017 年广东省全境货车交通量分布来看,如图 1 所示,货车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占比 25.06%,高速公路占比 68.35%,其他普通公路占比 6.59%,货物运输管理的压力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高
10、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也是治超工作的重点。从 2017 年广东省全境货车交通量分布来看,广东省营运性货车主要分布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3 个入境通道以及西南部地区。如图 2 所示。表 1 2017 年广东省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分布(辆/ 日)道路类型 货车流量 占比国高 8979 28.71%省高 12395 39.64%普通国道 4254 13.60%普通省道 3583 11.46%县道 1402 4.48%乡道 659 2.11%合计 31272 100%6图 1 广东省公路货车年平均日交通量分布广 东 省 交 通 综 合 行 政 非 现 场 执 法 系 统 试 点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11、图 2 2017 年广东省货车交通量分布图8(三)治超业务现状广东省超限超载管理主要采用地方政府主导,多部门分段管理的方式,在各部门内部又被条块分割。从管理对象来看,分为从业人员、营运车辆和运输企业,分别由道路运输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管理;从现场管理范围来看,又分为了源头、路面和源尾三个方面,尤其是源头和源尾,根据其经营性质可能涉及到经济信息、工商、国土、水务等一个或多个部门管理;路面治超主要由交通和公安部门,从超限和超载两个角度进行管理。执法力量分散、执法部门之间协调周期长是治超工作推进难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积极探索,认真落实治超新政,主动
12、作为,不断完善治超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并初步建立了“货运源头治理、高速入口劝返、出口非现场执法、路面联合现场执法、一超四罚”的全链条治超模式。(1)货运源头治理2014 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省政府第 201 号令) ,明确由各地政府主导、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建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2017 年,各地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2495 家,与源头企业签订治超责任书 3292 份,有 12 个地市建立了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共计 389 个监控视频点接入交通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2017 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实施“一超四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作为全省全面实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