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宿城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 施 方 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巩固安居扶贫成效,根据江苏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苏建村 2018421号、宿迁市加快改善 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 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宿办发2018 63号和宿城区加快改善 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宿区办发 201854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
2、九大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目标,确实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到2018年全面完成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结合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和扶贫攻坚工作等,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实施原则- 2 -(一)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和农民自主自愿相结合,落实地方责任,财政适当补助。(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各乡镇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做好镇村布局优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衔接,突出地方
3、风貌特色,统筹搞好规划,提高防灾避险水平,协调道路、供水和改厕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三)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整体推进。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坚持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整体推进,确保让更多群众受益。(四)主体明确,合力推进。区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责任主体,区危改办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组织工程验收等,并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
4、使用管理。乡镇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及申报、组织村组评议、资料审核、工程质量监管、公示及数据录入、配合区危改办组织工程验收等,并按每户实际情况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五)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重点抓好村委会评议和镇村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三、实施范围、目标任务(一)实施范围。全区9个乡镇实施危房改造 (不含洋北 镇) 。(二)目标任务。全区2018年计划完成184户危房改造任务,各乡镇具体任务分配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1:宿城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及推进计划表。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
5、资金管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针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村建函 200969号)鉴定为C 级或D级危房,由区级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认定;经济贫困是指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由区级扶贫办、民政、残联、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认定。(二)补助标准。根据江苏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施方案和宿迁市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
6、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户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筹措资金能力等情况,暂定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分档补助标准如下:1. 省级补助资金:对纳入2018年度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经区和乡镇验收合格后,翻建新建户每户补助22000元;维护加固每户- 4 -补助8000元。对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另安排房屋鉴定、农户纸质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的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2. 对位于新型农村社区和特色村庄的,可以引导进城入镇、到异地或本村集中居住项目居住,也可在本村翻建、插建;位于列入2018年搬迁计划村庄的,要尽可能安排进城入镇或到附近农民集中居住区集中居住;位于近
7、3年有搬迁计划但2018年不搬迁的村庄,要优先鼓励农户进城入镇、到集中居住项目居住,也可以通过采取房屋流转置换、到周边特色村插建、新建等灵活选择改善居住条件的方式,尽量避免二次搬迁损失;近3年没有搬迁计划的一般村庄,工作思路同上述第三种情形,也选择原址翻建与修缮加固等形式。3.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挥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4类重点对象完成危房改造。(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按江苏省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健全财务管理制
8、度,由区财政局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改造资金,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所有补助资金应按规定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上。各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拆除管理、质量鉴定、拍照建档、督促检- 5 -查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乡镇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稽查等工作。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基本要求(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危房鉴定工作1. 各乡镇应认真组织编制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普查,将农村危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和相对应的四类重点对象人员核准、核实。各乡镇以普查结果为依据,细化落
9、实措施,并及时将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合理分解到各村、组。2. 各乡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村建函200969号),组织专业人员或经过专业专门培训的人员对农村危房进行初步鉴定,报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危险等级。(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农户自愿申请,依照“农户 申请、村组评议、镇 村公示、乡镇审核、区级批准” 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乡镇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危房改造农户的协议签订工作。(三)合理选择改造方式,控制最低建设标准1. 危房
10、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 6 -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对于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2. 按照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农村房屋改造应达到
11、最低建设要求标准,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四类重点对象改造后农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口数量适当调整),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 不低 于 40平 米 ;3人 以 上 户 人 均 建 筑 面 积 不 超 过 18平 米 ,不 得 低于 13平 米 。乡 镇 要 加 强 引 导 和 规 范 ,既 要 防 止 群 众 盲 目 攀 比 超标 准 建 房 ,又 要 防 止 改 造 后 农 房 达 不 到 最 低 建 设 要 求 。(四)加强农房风貌建设各乡镇要组织编制符合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
12、特色且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给农户参考。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7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新建住房选址科学、居住安全,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注重农户抗震安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 2011115号)。区住建局牵头组织 相关部门对全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城建部门具体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
13、量安全巡查工作;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建设农房的基本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取消补助资格。改造结束后,乡镇要及时组织自查,并向区住建局提交验收报告,区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级主管部门将进行一定比例抽查,年度计划完成后,省级相关部门将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定。(六)健全信息报送与档案录入制度1. 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改造工作开始后,各乡镇于每月20日前将宿城区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2)和宿城区 乡镇2018年 月农村危
14、房改造进度汇总表(附件3)报送区危改办(邮箱:s ,联系电话 :80978361)。档案资料为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材料目录(附件4)所规定的全部信息资料,坚持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安排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农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 8 -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危房改造后面积、建设投资、户主身份、危改前中后三期照片等数据要真实准确。2. 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更新。各乡镇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
15、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六、步骤安排(一)10月上旬:区 政 府 印 发 宿 城 区 2018年 农 村 危 房 改 造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分 解 下 达 改 造 任 务 。(二)10月中旬:各乡镇按“一户一策” 要求制定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报区住建局。各乡镇分别召开动员会,成立组织机构,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分解危改任务,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改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各乡镇要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
16、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施工指导、检查和工匠培训等,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区危改办做好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按时间节点要求将附件2和附件3报区危改办,按照附件4整理好一户一档资料,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流程(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查公示、协议签订、区级审批、资料系统录入等),全面开工建设。- 9 -(四)12月中上旬:原址翻建全部建设完工、异地安置基本到位,完工后各乡镇自行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后申请区危改办全面组织验收,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落实。(五)12月下旬:对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存在问题的农户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农户搬迁入住。(六)12月下旬至20
17、19年1月下旬:对验收合格户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七 、 保 障 措 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及时制定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密组织,抓好落实。区住建、财政、民政、扶贫、农工办、残联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落实各方责任。为确保任务的落实,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收取费用。区危改办定期组织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责。(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农民群众主动筹集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0 -附件:1 .宿 城 区 2018年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及 推 进 计 划 表2.宿城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月报表3.宿城区乡镇2018年每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汇总表4.宿城区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相关材料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