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依申请: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 15 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四)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依申请) ;(五)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依职权) ;(六)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依职权) 。三、去哪儿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办理时段安排?办理地址: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中心183材料不全 不符合条件(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1-62 号)咨询电话:024-56702571办理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 08:30-11:30;13:00-16:3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多长时间可以办好?是否收费?四个工作日即可办结。依申请:住宅每套 80 元,非住宅每套 550 元。依职权: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五、办理流程图开 始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结 束审查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告知不予受理领 证准予受理审核通过办理权籍调查(不动产权证书除外)结 束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