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货物、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工作,完善采购管理监督机制,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采购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涉及政府资金的采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货物包括建设工程、生产经营、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工程建设包括建筑构筑物施工、安装工程、修缮和养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项目包括生活、评估咨询、物业管理、环境卫生、信息技术、车辆事务等各类服务项目。 第四条 物资(工程)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是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第五条 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定符合要求、性价比较高的货物、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供应商。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1、人员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2、因自然灾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