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方尽职调查告知书尊敬的合作方: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规定,我司需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建立合作方资信管理制度,根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合作历史等情况进行资信评估。请您如实提供以下尽职调查材料(如为产品用户,请提供管理人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文件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在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需要) ;4、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专业投资者可选择不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托管账户开户回执。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您需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您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请及时通知我司,或在我司发现您提供材料有变化时,您应当配合我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如我司发现您提供的材料有任何虚假、伪造,我司将直接终止与您的合作,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若有需要,我司亦会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您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特此告知。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年 月 日合作方签章确认: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