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科技大学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河南科技大学(培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接受 (定向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为其定向培养 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丙方) 。三方协议如下:一、录取通知书由甲方发出,培养工作由甲方负责。二、学制:学术型三年,专业学位两年至三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三、培养要求:定向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后,甲方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四、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其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医疗保险不转入甲方。五、学费1.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标准执行。2. 丙方须于入学报到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学年的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学费须于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付
2、清。如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中止学习,甲方不再退还学费。六、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学校培养方案及乙方要求完成学业,毕业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甲方负责将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等,直接寄至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转交丙方。如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中止学习,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七、甲、乙、丙三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如不执行本协议,由当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八、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经三方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丙方(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