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洛阳嵩县一幼儿园校车核载19人塞了46人事件情况的通报豫基教办 2016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6日17时许,嵩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公路缉查布控系统,在城关镇孟村路段卡口发现并查获一辆无号牌校车型客车,该车辆核载19人实际承载46人,为嵩县城关镇孟村幼儿园违规接送幼儿的车辆,驾驶员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洛阳市委、市政府迅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涉事的嵩县城关镇孟村幼儿园进行了关闭取缔。依法判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校车驾驶员李献光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各地要以此
2、次通报事件为戒,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由政府负总责的政府校车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校车服务方案和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近期工作部署,做好过渡期后非专用校车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工作,组织好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道路通行安全设施等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办学、非法办园(校)以及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办园(校),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加强校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