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青州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联网证明 医院: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为第 胎生育,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请核对身份后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经办人(签字): 企业名称:(印章) 年 月 日说明:1.该证明由青州市参保企业核实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后开具。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基金损失由参保企业负责追回。2.此证明由生育定点医院留存并于结算时报送社保局。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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