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小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主任为疫情报告的具体负责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肚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根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