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常德武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 常德武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12月23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本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行监事会设监事5人,其中股权监事3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2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条 本行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除外)。第四条 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股权监事候选人由第一届监事会推荐和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提名产生,职工监事候选人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联合推荐产生。 第五条 本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报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