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一般规定(1)槽床设计标高以上100毫米的原土应予以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人工清理到位。一般不宜挖至槽床设计标高以下,如超挖,需用砂土或合乎要求的原土填补并分层夯实。(2)沟槽通过岩石、砖砾等硬物地段时,可将槽床超挖100至200毫米,清除石块,再用砂土回填夯实,整平至设计高程。(3)开挖沟槽的土方,可堆置在沟槽两旁,但不得妨碍交通。在市区施工时,废土可先行清运。在砂土或砂壤土地区施工,如果沟槽与当地的主风向相交,应将土方堆置在沟槽的下风向一侧,以免刮风造成自然回填。(4)在已建绿地里进行施工,应将开挖土方堆置在沿沟槽铺放的编织物上,并尽量压缩工期,减少草坪损失。(5)沟槽中如有积水应及时排出,不允许沟槽内长时间积水,更不允许在沟槽内有积水的情况下敷设管道。(6)沟槽开挖时如遇其他管道或地下设施,应与设计部门协商,调整相关管道位置。(7)与其他埋设物交叉或接近时至少应保持200毫米的间距,以便于施工。(8)开挖沟槽,遇有其他的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或文物古迹时要予以保护,并及时有关单位和设计部门联系,协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