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海洋环保(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实务字体: 主讲人:施星平一、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简要回顾年月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施行。在该法第六章中,明确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自此开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法的施行,标志着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保条例),并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不仅明确了立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而且明确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主要类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 作为海环法的配套法规,海洋工程环保条例的颁布,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其重要意义在于:海洋工程环保条例是对海环法的细化和补充。海洋工程环保条例明确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类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机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