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化学化工学院 201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 号) 、 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西师发201819 号)等文件精神,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9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 201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一、适用类型该细则适用于普通推免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
2、生、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本硕一体化推免生的推 荐 工 作 。 “研究生支教团”等推免生工 作 细 则 另 行制 定 。2、推荐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完善、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2.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应坚2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三、选拔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记录、无有效期内的处分。4.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学业成绩排名前 30%,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排名可依次顺延;所有学业成绩合格(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四、推荐办法分班级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推荐。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加分项得分组成。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加分项得分20%。学业成
4、绩和综合加分项得分均为百分制,其中学业成绩要求按照累计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学业成绩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支教生和交换生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实际成绩计算。综合加分项得分由科研类,成果奖励、竞赛获奖、荣誉表彰类,学生工作类及学院自设加分项得分累计计算。3五、综合加分细则综合加分项得分是本科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加分项满分为 100 分,累计加分超过 100 分者按 100 分计算。综合加分项超过 100 分者,且学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综合加分项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一)综合加分项内容及计分标准(1)科研类1.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
5、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A 类论文每篇计 6 分、B 类论文每篇计 4 分、C 类论文每篇计 2 分、 D 类论文每篇计 1 分( A、B、C 可累计,D 最多计 2 分) 。2.著作。以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 10 万字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 6 分、 B 类著作每部计 4 分、C 类著作每部计 2 分(A、B、C 可累计) 。3.应用成果。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 类成果每项计 6 分、B 类成果每项计 4 分、C 类成果每项计 2 分、D 类成
6、果每项计 1 分( A、B、C、D 可累计) 。4.除学校文件加分项外学院不再自设自设加分项目六、其他1.所有涉及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认定以西北师范大4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为依据。2.需加分的 C 类及以上科研类论文、成果、著作,学院须组织 3 人以上专家答辩组对加分作者进行答辩,确系本人成果后再确定加分。3.为了能申请免推到高水平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考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4.对于不能确定的科研成果和项目、获奖表彰等证书,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并按照细则加分。5.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西师发201819 号)文件为准。6.本实施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二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