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埔东路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交通量预测及分析(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2018 年 4 月1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4第二章 任务书 .1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25一 投标文件格式 .25二 附件 .27格式 1 投标书 .27格式 2 投标报价表 .28格式 3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29格式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0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格式 6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32格式 7 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简历与
2、经验 .33格式 8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34第五章 评标办法 .35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39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40附件 3 商务技术标评审标准 .41附件 4 经济评分表 .43附件 5 投标人综合得分表 .44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1 项目名称 黄埔东路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交通量预测及分析(第二次)2 项目地点 广州黄埔区3 资金来源 见投标须知 1.2.44 承包方式 见投标须知 1.3(2)5 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 1.46 投标人资格 见投标须知 1.87 投标澄清 见投标须知 2.38 交通量预测及分析费 用本项目交
3、通流量预测及分析报告编制费用,按照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为 14.13KM)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不得高于 3 万元】/KM+5 万元评估费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指定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本工程交通分析及交通组织方案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按照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为 14.13KM)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不得高于 5.7 万元】/KM 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指定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9 投
4、标保证金为 壹万 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 天之前。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10 统一结算币种 以人民币元结算11 投标文件数量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CD-R 光盘)12 投标截止日期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13 开标时间时间: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1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315 商务技术部分 80 分 经济部分 20 分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往后 90 日历日17 履约保证金 无。1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
5、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 总体说明1.1 定义1.1.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单位,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1.2 “业主/用户”系指本招标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本项目的业主/用户是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1.3 “招标项目”:指黄埔东路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交通量预测及分析(第二次)。1.1.4 “投标人”系指向已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承包商。1.1.5 “评标委员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1.1.6 “招标文件
6、”:指经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修改补充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7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1.8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1.1.9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1.1.10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7、1.1.11 “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并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研究、设计、规划、计划等成果。1.1.12 “联合体”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投标人。1.1.13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日期时间,没有特别说明时系指北京时间,天数为日历日。1.1.14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1.15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单数将包括复数,反之亦然。51.2 项目说明1.2.1 项目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2.2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 B2 附楼三楼1.2.
8、3 项目名称:黄埔东路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交通量预测及分析(第二次)1.2.4 资金来源:区财政性资金1.2.5 项目地点:广州黄埔区1.2.6 项目背景: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背景1.3 项目服务要求(1)本招标项目交通量预测及分析在中标后 90 天内完成研究成果,并送达甲方。 “招标人”将依据建设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甲方可根据市政府要求以及项目相关进展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2)关于投标价格: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以投标人提交的工作量清单中的合价为基础。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项目投标。投
9、标人的投标单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包干项目单价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的费用。项目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单价(详见第二章任务书)(3)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1.4 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 招标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1.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黄埔东路道路及绿化
10、景观升级改造工程交通量预测及分析,详细内容见第二章任务书。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1.7 关于投标人1.7.1 具有招标公告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7.2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进6行投标。1.7.3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8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9 关于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1.10 合格的服务1.10.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
11、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10.2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11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2 纪律与保密事项1.1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2.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
12、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2.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12.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
13、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2. 招标文件2.1. 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的重要依据。2.2. 招标文件的构成(1) 投标人须知(2) 任务书(3) 合同(样本)(4)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5) 评标办法详见上述各章具体内容要求。2.3. 现场踏勘、答疑2.3.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3.2 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有关安排。2.3.3 招标答
14、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3.4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3.5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
15、答疑”专区发布。2.3.6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7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3.8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任何修8改文件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予以确认。2.4.2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对投标人澄清要求
16、的回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2.4.3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2.4.4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 投标总则3.1. 投标文
17、件的编写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1.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商务、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3.1.3 投标价格:本项目交通流量预测及分析报告编制费用,按照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为 14.13KM)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不得高于 3 万元】/KM+5 万
18、元评估费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指定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本工程交通分析及交通组织方案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按照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为 14.13KM)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不得高于 5.7 万元】/KM 结算,该单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授权指定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3.1.4 项目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的交通量预测及分析费用综合单价,凡投标报价高于上述要求,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3.1.
19、5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93.1.6 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投标报价须包括履行
20、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件、研究调研费、资料文献收集费、研究报告编制费、项目管理费、测试工具费、印刷费、交通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3.1.7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报。投标人按上述各款要求填写报价仅供招标人评标方便,投标报价的形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1.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3.1.9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3.1.10 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为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
21、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3.2. 投标文件的组成3.2.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等内容组成。3.2.2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须按照第四章的要求装订。3.2.3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3. 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要求3.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相关格式的规定及要求正确签署、盖章。3.3.2 未按规定正确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3 投标文件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3.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分别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3.3.5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的封面均必须加盖公章,并经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3.3.6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光盘(先独立包封)一份。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3.3.7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3.8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