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正面)业务类型: 注册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 改变使用性质 更换发动机 转移登记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转入 转出 监销 其它类别 查验项目 判定 类别 查验项目 判定1 车辆类型/号牌 15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2 车辆品牌/型号 16 安全带 3 车辆识别代号 17 灭火器 4 发动机型号/号码 18 汽车行驶记录仪 5 车辆外观形状 19 防抱制动装置 基本 信息6 车身颜色 20 安全出口/安全手锤 7 外部照明灯具 21 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8 轮胎完好情况 安全 装置22 车身反光标识 9 外廓尺寸
2、 其它 23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核定载客人数/驾驶室准乘人数 复检 24 11 轴数 12 轮胎规格 13 标志灯具 主要 特征 和 技术 参数14外部标识、文字 备注:查验员(签章):查验时间:年 月 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保证送检机动车不具有擅自改变机动车已认证/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情形,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送检人签字: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反面)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机 动 车 照 片说明:1、查验项目根据业务类型按照机动车查验项目一览表具体确定。无须查验时在相应的项目判定栏内画“”,如为有疑问时增加检查项目在判定结果后标上“”。2、查验标准按照 GB7258 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查验判定合格时在相应项目判定栏内画“”;不合格时画“”,并在复检栏内记录不合格项目编号,复检合格的在复检项目判定栏内画“”。 3、查验过程中发现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时在“备注”栏内用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