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在其时,可以自行采取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即自力救济),也可以依靠其他主体维护其权益(即他力救济)。他力救济可根据被请求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仲裁和调解援助也是为受害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及其他咨询的辅助救济方式。当企业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外遭受侵犯时,也可请求外国法院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即)。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采用不同的救济措施。下面来解析下行政救济及其的优缺点。什么是行政救济?行政救济即企业请求涉嫌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相应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比如:请求当地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和调解专利侵权纠纷;请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和调解商标或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请求当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和;请求当地的农业或林业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和调解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等。行政救济的优点一般而言,行政救济相比于司法救济,具有如下优点:(1)处理侵权行为快速有效;(2)处罚程序较为简便,有利于案件尽快结束;(3)只要求权利人提供侵权的基本证据,减轻了案件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