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县教科体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负责制订受助对象评选规则,制订资助计划,指导学校评选受助对象,组织学校上报资助对象,根据市教体局审定的资助对 象,发放资助金。该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市教育审定的资助对象进行发放。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本项目只针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初中 625 元/ 人.学期,小学 500 元/人.学期。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评价小组人员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到县教科体局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和复核资料。该项目业主资料完善,拨款及时。业主单
2、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标准对该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二)项目总体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财政评价得分 92 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运行正常。能较好地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2 三、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决策1.绩效目标情况(1)项目主要内容。为保障我县寄宿制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针对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初中每学期 625 元资助,小学每学期 500 元资助。(2)该项目 2017 年资助 2375 名寄宿制贫困学生,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结束资助金发放工作。2.资金分配情况2017 年计划资助 2375 名寄宿制贫困学生
3、,资金 288.8 万元。(二)项目管理1.资金到位情况2017 年,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到位及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2.资金及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3.组织实施情况该项目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经办,各学校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教师 3 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申报资助对象,上报教育局审定资助对象。实施流程如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学校资助计划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寄宿制生活补助申请表学
4、校审核小组按下列条件评选资助对象:(1)建档立卡贫困户;(2)城市低保家庭;(3)农村绝对贫困户;(4)父母下岗或父母一人下岗,家庭经济月收入在 300 元以下;(5)孤儿、父母有一人 长期患病、残疾或死亡;(6)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且生活困难者;(7)意外灾难等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家庭。 学校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 报县教科体局审核确定。四、项目绩效情况(一)目标完成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2017 年预计资助寄宿制贫困学生 2375 人,发放资助金288.8 万元。实际资助人数完成率为 100%,已完成
5、年初目标任务。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资助金发放工作,受助学生如期顺利入学住校就读,没有因经济困难的原因而弃学的学生。 4 (二)项目效果资助寄宿制贫困学生项目,既帮助了贫困学生家庭,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自 该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住校生无一人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贫困学生学而无忧,真正做到了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最大限度 发挥民生工程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五、存在问题该项目补助标准尚不能完全解决住校学生生活上的困难,且项目只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住校贫困学生, 还不能全覆盖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六、相关建议提高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救助面,确保每一位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或辍学,切实感到党和国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