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医科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乃至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组织、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过程中,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保障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的过失或故意违反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造成教学秩序混乱,对正常教学产生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进程的事件,不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第三条 教学事故的处置原则:1重在教育与预防:各部门应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本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教学行为,增强自觉防范教学事故的意识与能力,以切实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2严格处罚与及时补救相结合:既要充分保证本办法规定执行的严肃性,切实达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又要充分考虑责任人是否及时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