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重文理教200663号为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程,特制定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一、新开课(一)新开课是指教师无单独开课经验,初次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任务。(二)新开课的教师应当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如果不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则按重庆文理学院教师主讲课程的规定的要求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三)刚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由校内其它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由外单位新调入本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担任某一课程授课任务前,必须完成一轮教学辅助工作(含听课、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实习等),且效果良好。开课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一个学期的1/3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以及全部习题,熟悉必要的实验(实习)及上机操作,并填写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周历。二、开设新课(一)开设新课是指学校从未开出(也包括该任课教师以前从未授过的课程),现因教学需要而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新开设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