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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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 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

2、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第三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第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 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2 -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

3、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第六条 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 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专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按项目仅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第八

4、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工资专户相关信息和委托协议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月报送分账支付情况;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监管,发现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确保专款专用。- 3 -第九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予以纠正。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每月按时审核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资进

5、度款,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要求设立工资专户、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监督电话,瞒报、虚报、漏报、拒报工资表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录企业不良诚信记录。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附件: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书(参考文本)甲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乙方:(分包企业)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领域全面实行

6、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和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表报送甲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支付的工资作为甲方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1.乙 方 对 所 用 农 民 工 进 退 场 登 记 , 甲 方 应 该 为 乙 方 登 记 提 供 方 便 , 并 实 施 有效 监 督 。2.甲方委派 为劳资管理员,乙方委派 为劳资管理员,

7、负责农民工进出场登记、用工考勤及计量、工资编制、审核、上报、发放等工作。五、违约责任施工期间,若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按规定落实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无条件支付和解决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向乙方追偿,并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5(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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