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变更)1.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有效期:一年;3.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4.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审批、备案。办理规划验收的必备文件5.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 10月 28 日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审批条件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
2、项目规划设计要求;4、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5、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7.申请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 份;(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
3、件)各 1 份;(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 1 份) ,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份) ;*2、 顺德区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1 份) ;*3、有关土地权属证明(含出让合同) (1 份) ;*4、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 1 份) ;*5、建设单位的申请(1 份) ;*6、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的逐一详细说明。*7、相关变更建筑图(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等,图纸须达到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 ,其中经营性房地产项目 3 套,其他项目 2 套;*8、原批准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9、变更前、
4、后图纸的电子文件,要求按公示的格式制作(1 份) ;备注:1、申请材料中打“* ”为必备材料,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2、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3、申请材料中相关内容需采用顺德统一坐标体系;4、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的,须刻录成光盘提供,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WG 文件;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 、DWG 、JPG 文件;5、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http:/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0. 受理咨询地点、电话及时间1、东部规划管
5、理局(业务辖区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咨询电话:0757-228361852、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北滘镇、乐从镇、陈村镇、龙江镇):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和路 2 号怡和中心咨询电话:0757-298926003、西南部规划管理局(业务辖区为勒流街道、杏坛镇、均安镇):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 335 号咨询电话:0757-27385521、27385506受理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11.备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委托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东平新城管委会行使的规划审批事项,按有关委托书规定执行,由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东平新城管委会直接办理。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