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社区居民代表名,其中含居民小组长名。第三条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本社区选民;(二)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三)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四)联系群众,关心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区居民不宜推选为居民代表: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的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部门立案侦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的。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资格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查。第四条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的推选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个居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