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 第一节 公共建筑的空间组成 一、空间的功能属性 二、空间的组成 三、交通联系部分一、空间的功能属性大小不同形状不同门窗设置不同朝向不同适合于功能的要求适合的空间形式二、空间的组成 -主要使用空间 -次要使用空间(辅助部分) -交通联系部分三、交通联系部分 水平交通 垂直交通 枢纽交通(一)水平交通1.分类按使用性质的不同 基本属于交通联系的过道、过厅和通廊。 主要作为交通联系空间兼为其他功能服务的过道、过厅或通廊。 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与厅堂。2.过道的空间形式 封闭、开敞、半开敞、直线、曲线、直线与曲线相结合的空间形式等。(根据内容的需要、建筑整体布局及空间艺术处理的需要) 3.水平交通的尺度(宽度与长度) 取决因素:功能需要 防火规定 空间 宽度取决于人流的性质单纯的人流活动、兼带物品的人流等 一般公建中供通行用的过道,宽度在1.5米以上;旅馆、办公建筑1.52.0米或者更宽;学校建筑2.03.0米;门诊部3.04.0米。 长度取决于建筑性质、耐火等级、防火规范以及视觉艺术方面的要求。(其中主要是控制最远房间的门中线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