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自然资 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 是社会财富的来源, 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特征:相对性;可使用性;地域性;整体性;有限性自然资源分类从其时间更新上,把自然资源分为:耗竭性资源和非耗竭性资源 -耗竭性资源又称有限资源,分为:可更新资源(如: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等)和不可更新资源(宝石、金属矿、化石燃料等) -非耗竭性资源又称无限资源,是指只要地球、太阳、月亮等天体还存在就会源源不断地供给人类利用的资源。如:太阳能、潮汐能、原子能、风能、降水、空气、自然风光等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水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 森林法、草原法及其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及其两个实施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节 保护土地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所称的土地是指全国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河流、湖泊、滩涂、城镇及农村居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