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说明 1, 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 商, 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 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 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 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 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 并打好部门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夏朝的法律制度; 商朝的法律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秦朝的法律制度; 两汉的法律制度; 三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隋唐的法律制度; 宋元的法律制度; 明清的法律制度;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2, 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 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 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 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等. 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 规则的规章制度, 包括领土法, 海洋法, 空间法, 国际法上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