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的写作的基本技巧 重点和难点: 叙述说明和议论这三种表达方式的运用。第一节 叙述 叙述是指反映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一种表达方式。 一、叙述的方法 1、自然顺序法 2、突出主要事件(主罪)法 3、突出主要当事人(主犯)法 4、综合归纳法 5、纵横交错法表达方式 写作学中的表达方式一般有叙述、议论、说明、抒情、描写五种。表达方式的选择与文体关系密切,如在文学作品中抒情、描写运用的比较多。法律文书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对表达方式的选择,即以叙述、议论、说明为主,不用抒情,少用描写。 叙述 常用表达方式 议论 说明二、叙述的要求 1、叙述要素要完备。(明确、交代清楚) 2、叙述方式(法)要得当。(因果关系交代清楚,讲究分寸、界限,叙事寓理,法在其中) 3、叙述事实要具体真实。例2 叙述方式(法)要得当 顺叙、倒叙、插叙、分叙、补叙l 顺叙,按照事件或时间先后顺序来写,最常用的一种叙述方式。l 倒叙,将结局或事件中最突出的片断提到前面来叙述。l 插叙,叙述过程中,暂时中断插入另一件事叙述。l 分叙,对涉及面宽,当事人多,情节复杂的案件,分头叙述。l 补叙,在叙述中对人或事物的必要解释或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