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 5 万吨大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济宁市晨龙米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2 月 24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
2、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5 万吨大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市晨龙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召阳 联系人 刘召阳通讯地址 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联系电话 18653673616 传真 邮政编码 272349建设地点 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立项审批部门
3、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谷物磨制 C1310占地面积(m 2) 12000绿化面积(m 2) -总投资(万元) 4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7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一、项目背景及由来稻谷加工属于食品工业的范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及关联农业、工业、流通等领域的产业。稻谷加工业一端连接着城乡居民的最终消费,其发展状况决定着城乡居民日益多样化、多层次和多变的新需求的满足程度;其另一端是农业种植业的延伸与发展,对提高稻谷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稻米加工业,可以促进稻谷生产区域布局和优质稻生产基地的建设;发展稻
4、谷主食品加工,可以丰富城镇居民的饮食;发展稻米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可以提高稻米资源利用水平,有利于提高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了尽快地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水平,更快地应对市场竞争,稻米加工企业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丰富稻米- 1 -产品花色品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并以追求稻谷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宗旨,通过行业指导、政策引导、体制和科技创新,促进我国粮油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高粮食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增加副产品的品种、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这对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济宁市晨龙
5、米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正是积极响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大好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济宁市晨龙米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通过,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 号令,1998 年
6、11 月 29 日);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 年 06 月 01 日起施行);5、鲁环函201226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三、项目基本情况3.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大米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单位:济宁市晨龙米业有限公司; - 2 -(5)工程总投资:4500 万元。(6)项目周边环境:该项目位于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东南两侧为均空地,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石集供电所空地,北侧为闲置建筑公司厂房。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表 1-1
7、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 项目 内容1 项目名称 济宁市晨龙米业有限公司2 建设地点 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3 总投资 4500 万元4 占地面积 12000m25 建筑面积 5040m26 劳动定员 10 人7 工作制度 年工作 26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8 排水路线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3.2 项目组成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327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厕所(含化粪池)等,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1-2 所示,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表 1-2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 序号 建设内容 规模 备注1 生产车间 2880m2 4
8、层,层高 5m一、主体工程 2 包装车间 300 m2 -1 原料仓 12 个立筒仓 每个仓位库容 200t二、储用工程 2 周转仓库 1440 m21 供水 年使用 130m3 新鲜水 当地管网供应2 排水 生活污水 排入化粪池,后用于农田堆肥三、公用工 程3 供电 - 当地电网供应1 办公室 200m2 新建四、配套工程 2 员工临时休息区 220 m2 新建- 3 -1 废水 化粪池 新建2 废气 车间密闭、脉冲袋式除尘 器、排放风扇等 新建3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 清运 新建五、环保工程4 噪声 减振、隔声、消声 新建3.3 主要原材料本项目主要原材料见表 1-3。表 1-3
9、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1 稻谷 万吨 6 -3.4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1-4。表 1-4 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1 色选机 - 台 92 抛光机 - 台 153 砻谷机 - 台 74 重力筛 - 台 45 提升机 - 台 166 去石机 - 台 37 清粮机 - 台 28 包装机 - 台 69 压气机 - 台 33.5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本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见表 1-5表 1-5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产量 备注 运输方式1 一等粳米 t 50000 - 汽运四、项目建设可行性4.1 国家产业
10、政策符合性- 4 -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没有生产限制类产品和落后产品,没有使用淘汰类工艺和设备,不在限制、禁止及淘汰类,所以本项目属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4.2 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6。表 1-6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
11、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有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符合(二) 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
12、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技改、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
13、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建设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三)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四) 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 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技改、改建、扩建污染严
14、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符合- 5 -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 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 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
15、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 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 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
16、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 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 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 规划的项目(六) 热电行业1.技改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本项目不涉
17、及此类内容 符合4.4 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赁新刘村闲置土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的土地使用政策,选址恰当。4.5 鲁环发200980 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谷物磨制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
18、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 6 -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4.6 项目选址情况分析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地势较平坦,场地较为开阔,符合规划选址要求。项目正常运营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周围 1km 范围内没有文化古迹、风景名胜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所以该项目选址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是可行的。五、项目能源消耗(1)供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项目供水依托新刘村供水管网。(2)排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用水 50L,2
19、0 人的日常生活用水量为 1t/d,200t/a 。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0.8t/d(160t/a)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单位:t/d新 鲜 水 1损 耗 0.2周 边 农 户 清运 堆 肥生 活 用 水 化 粪 池 0.8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3)供电本项目主要为机械设备、空调、照明等用电,用电由清河镇供电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区所需用电要求。(4)供热本项目办公区采用空调取暖,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六、环保投资- 7 -本项目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67%。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位于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新刘村驻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