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内容提要构件 构件安全性评级 构件正常使用性评级子单 元 子单 元安全性鉴 定评级 子单 元使用性鉴 定评级鉴 定单 元 鉴 定单 元安全性评级 鉴 定单 元使用性评级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以混凝土构件为例)5.2.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1.钢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等三个检查项目;2.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或其他损伤等四个检查项目;3.木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以及危险性的腐朽和虫蛀等六个检查项目注:1 表中R和S分别为结构构件的抗力和作用效应,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要求确定;go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验算所依据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选择安全等级,并确定本系数的取值。 2 结构倾覆、滑移、疲劳的验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