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从我国土地管理史看我国土地管理体制、政策的发展变化与核心趋势背景资料一: 1986年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的统管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的国家机构;同年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挂牌办公。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挂牌成立。 200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国土资源要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4年在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孙文胜部长强调2004年的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其中第一项、就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制度,一定要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当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带给我们的思考: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什么? 它包括那些具体内涵? 如何理解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其背景是什么?一、管理体制的变化是实施耕地保护的基础 从建国后到1986年以前的30多年里,我国有过几次重大的土地革命。 如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把土地分给农民; 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