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第三条 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第四条 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管理。第三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第五条 新,改, 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第六条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第四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第七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的规定:(一)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二)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第八条 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