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力所乡中小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内容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通过教代会、工会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2、中层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3、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绩效分配;4、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5、应由集体或教代会、工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