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白塔畈镇光慈村菜篮子扶贫农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金寨县光慈创福发展有限公司住址:白塔畈镇光慈村 法定代表人:王孝华 住址:白塔畈镇光慈村乙方(承租方):金寨县田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址:金寨县全军乡熊家河村 法定代表人:张功国 住址:金寨县全军乡熊家河村 为充分发挥流转土地使用效益,推进脱贫攻坚产业带动当地群众经济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流转使用的白塔畈镇光慈村集体所有的113亩大棚用地及77.5亩菜地租赁给乙方从事蔬菜种植、生产。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如下: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其流转位于白塔畈镇光慈村庙墩、北庄、蔡楼等三个村民组面积113亩的蔬菜大棚,77.5亩菜地,共计:190.5亩土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发展蔬菜种植、生产,土地、大棚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享有自主经营、管理、使用、收益权。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10年,即自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