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法律制度(SafeguardMeasures)一、保障措施概述n 保障措施是指成员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依据1994年GATT所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该措施是成员政府在正常贸易条件下维护本国国内产业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设置该措施的目的在于:使成员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具有一定灵活性,以便其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免除其在有关WTO协定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从而对已造成的严重损害进行补救或避免严重损害之威胁可能产生的后果。n 保障措施是国际法上“情势变更原则”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具体运用。n 保障措施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 , 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二、发展过程n 16、17世纪该原则由私法学者提出的,其原意是:契约本身隐含有在签约时的情势不变期间契约持续有效的条款,即情势不变条款。后来,国际法学者主张国际条约也应适用这一法理。n 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一方面承认可以援引情况之基本改变作为终止国际条约或退出国际条约的依据,另一方面也采取了慎重的做法,使这一原则的适用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