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生乘车上下学送交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学生上下学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责任 (1) 学生放学时实行学校与随车管理员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2) 学生家长(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 (3) 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车站点,目送学生上车,如有食物与药物必须听家长交代清楚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老师)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随车管理员进行交接,学生家长接学生时应向随车管理员出示交接卡,随车管理员同时还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做到个个接走,心中有数。 (4) 出现漏接情况。接送老师与司机同负责任。 (5) 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随车管理员要妥善安置学生。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将孩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