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10274623 上传时间:2022-01-1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9.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共10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刑法知识点一、犯罪构成的含义和要素P112含义: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反映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1、犯罪客体要件(1)犯罪客体的含义和特征:犯罪客体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权益(2)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犯罪对象,即危害行为的对象。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指向或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特定的行为对象只有在某些犯罪中才是客观要件的内容之一。 区别:危害行为的对象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客体要件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行为对象并非在任何犯罪中都受到侵害,而犯罪客体在一切犯罪中受到侵害。2、犯罪客观要件P113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客观要件是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无行为就无犯罪”。 除危害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