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理学知识总结第一编 第一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历史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