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班主任与家长安全责任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的权利及义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家长的权利及义务: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自行承担或者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未满12岁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