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程变更与索赔 第一节 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和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第八章 工程变更与索赔 第一节 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和内容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第八章 工程变更与索赔 第一节 工程变更在一国际工程中,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应于年 月 日开始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承包商的混凝土拌和设备迟迟运不上工地,承包商决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但为业主否决。而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混凝土。承包商不得已,只有继续组织设备进场,由此导致施工现场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对此承包商提 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而业主以如下两点理由否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1) 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