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休谟的哲学思想 一、生平与著作:l 生平(David Hume 1711-1776) 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没落贵族之家,12岁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后辍学自学,对哲学情有独钟。 1734年东渡法国,完成人性论;1763年又赴法国,与卢梭、狄德罗等人交往密切。 自1752年起,任爱丁堡苏格兰律师协会图书馆长,撰写多卷本英国史。l 作品概要: (1)人性论: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 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2)人类理智研究(3)道德原则研究 (4)自然宗教对话录 宗教的自然史 休谟继承了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论传统,但洛克和贝克莱称之为“观念”的东西,他则称之为“知觉”。 二、经验论的基本原则(一)知觉的含义知觉是知识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所有的意识活动(二)知觉的区分l 在休谟看来,知觉应分为印象(impression)和观念(idea)两类。 1. 所谓印象指的是一切比较生动的知觉,包括“听见、看见、触到、爱好、厌恶和欲求时的知觉”,即,当下所产生的感觉、情感和情绪等生动活泼的知觉,它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 印 象 感觉印象 反省印象(二)知觉的区分2. 所谓观念是印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