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窗体顶端第二篇 道路交通标线17 一般规定17.1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17.2 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17.3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a) 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b) 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c) 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17.4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a) 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b) 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c) 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17.5 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a) 线条 标划